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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示

PROJECT PUBLIC

中国视谷·智造产业新城总体规划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20

中国视谷·智造产业新城总体规划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国视谷·智造产业新城总体规划》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中国视谷·智造产业新城总体规划。

规划范围及面积:中国视谷·智造产业新城总体规划选址位于萧山区戴村镇、义桥镇,东至永兴河,南至戴临路,西至戴西路、石富路、联宏化纤,北至朱簉线、三鑫钢材。戴村区块:东至永兴河,南至戴临路,西至戴西路,北至戴村镇行政边界;义桥区块:东至时代高架、永兴河、农田,南至义桥镇行政边界,西至石富路、联宏化纤,北至朱簉线、三鑫钢材,总规划面积3.08平方公里。

总体定位: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等高端智造产业,打造南花园数智产业创新服务核心,引领带动萧山南部传统产业园区实现创新提质发展。

二、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和对策措施

环境空气: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次规划实施后NO2、PM10、PM2.5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整体改善,其余各污染物小时质量浓度,日均质量浓度和年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因此规划的实施是可以接受的。

地表水:中国视谷·智造产业新城内采取雨污分流制,规划实施后,园区内废水量有所增加。在企业废水稳定达标纳管的前提下,规划新增废水不会对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造成明显冲击,也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地下水:规划区水文地质条件总体能满足规划建设的需要,入区企业根据相关规定采取符合规范的各项防渗措施后,正常状况下企业运行中的污染物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土壤:本规划区域内,废气主要以常规污染物为主,不涉及重金属的排放。本次评价严格产业准入要求,对入驻企业严格要求其污染物治理措施。只要各企业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杜绝超标现象,加强污染物防范,则本项目废气沉降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规划区内一般固废以综合利用为主,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各类固废均可得到合理妥善处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噪声:规划实施后,规划区域将形成产业集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噪声影响,要求各入驻企业合理布局,减小生产装置噪声叠加影响,在设备选型上尽可能选择低噪声设备,切实落实各项噪声减缓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针对部分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教育用地等相邻,要求预留合适的距离,种植绿化隔声带,同时应加强施工噪声管理,主要按照规划要求以及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进行噪声控制,噪声影响可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不会对周边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

生态:规划实施将对局部生态系统带来一定的影响,不过在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生态建设和保护措施的基础上,规划实施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是有限的。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推进中国视谷·智造产业新城的开发建设,是高效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中国视谷·智造产业新城将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生态资源优势,围绕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等重点赛道,着力打造高端智能智造产业集聚区。

规划定位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等上位规划的定位要求基本一致,规划目标与当前环保要求相符,发展定位符合大环境背景要求。在规划层面上土地资源、水资源能够得到保障,规划区污染物排放不会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

报告认为,规划方案在规划目标、发展定位和产业结构等方面较为合理,在进一步优化规划用地布局、严格落实资源保护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后,从资源环境保护而言是可行的,也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生态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规划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省萧山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杭州市萧山区戴村镇人民政府、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浙江省萧山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杭州市萧山区戴村镇人民政府、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人民政府)

电话:0571-83825028/0571-89650237/0571-89650983

(2)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谷深蓝商务中心6号楼1110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71-86245218/0571-62050777

电子邮箱:313509634@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环评单位、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管委会联系,发表意见和看法,建议按照要求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公众意见调查表见附件),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和反馈。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1月3日。

 

 

 

浙江省萧山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杭州市萧山区戴村镇人民政府、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人民政府)

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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