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07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式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
规划范围及面积:规划总面积53.84平方公里,空间范围涉及绍兴市越城区马山、孙端、斗门、沥海等4个街道。
总体定位:锚定打造大湾区强劲活跃增长极、产城人文融合示范区新图景,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经典产业、未来产业发展动能竞相迸发,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打造全国“腾笼换鸟”样板区,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集群发展,合成生物、人工智能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极,基本建成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核心区。
产业规划:做大做强生物医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低空经济等六大新兴支柱产业,前瞻布局合成生物、氢能与核聚变能、商业航天三大未来产业,加快焕发黄酒和智能家居两大特色经典产业活力,提级发展现代服务业。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工作程序:主要分为前期准备、资料收集与现状调查、规划分析、环境影响识别及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书编制及审查等阶段。
环评主要工作内容:①区域自然社会环境现状调查及演变趋势分析;②规划方案及资源环境协调性分析;③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及生态环境影响预测评价;④规划产业结构、规模和布局的环境合理性论证;⑤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⑥公众参与调查;⑦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及其他生态环境管理要求。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箱、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对下阶段规划环评公众参与的方式和关心的问题发表意见和看法。
[注]:1.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和反馈。
2.公众意见接收邮箱为120228021@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1)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的相关建议。
五、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
单位名称: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绍兴市滨海新区南滨东路98号
电话:0575-89181203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浙谷深蓝中心6号楼
电话:0571-87331048
(3)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树下王路38号
电话:0575-89180219
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二六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