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越城区)总体发展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07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越城区)总体发展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越城区)总体发展规划》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式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越城区)总体发展规划
规划范围及面积:规划总面积37.63平方公里,空间范围涉及绍兴市越城区城南、稽山、灵芝、东湖、皋埠、迪荡、府山、塔山、北海、东浦等十个街道。
总体定位:扎实推进产城人文融合发展、共同富裕先行示范,以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将绍兴高新区打造成为制造业和服务业深度融合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引领区、国家级高新科技创新引领高地。
产业规划:做优现代服务业,做强集成电路、低空经济、医疗器械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统筹推进黄酒历史经典产业复兴,加快纺织服装、家居制造、机械装备、绿色包装材料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前瞻布局类脑智能、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工作程序:主要分为前期准备、资料收集与现状调查、规划分析、环境影响识别及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书编制及审查等阶段。
环评主要工作内容:①区域自然社会环境现状调查及演变趋势分析;②规划方案及资源环境协调性分析;③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及生态环境影响预测评价;④规划产业结构、规模和布局的环境合理性论证;⑤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⑥公众参与调查;⑦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及其他生态环境管理要求。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箱、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对下阶段规划环评公众参与的方式和关心的问题发表意见和看法。
[注]:1.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和反馈。
2.公众意见接收邮箱为120228021@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1)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的相关建议。
五、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
单位名称: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绍兴市滨海新区南滨东路98号
电话:0575-89181203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浙谷深蓝中心6号楼
电话:0571-87331048
(3)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树下王路38号
电话:0575-89180219
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二六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