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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示

PROJECT PUBLIC

三门县蛇蟠岛省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19

三门县蛇蟠岛省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三门县蛇蟠岛省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兹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三门县蛇蟠岛省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

规划范围及面积:东至蛇蟠乡东侧滩涂、甬莞高速、农盛大道,南至 228 国道、农艺路,西至蛇蟠乡与宁海县交界处,北至大蛇山北侧山脚沿线。规划总面积为20.19平方公里(含蛇蟠洋海域面积2.11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5——2035年,规划近期到2027年,规划中期到2030年、规划远期到2035年。

总体定位:聚焦“海”、“岛”、“石”和“吃”、“住”、“玩”本源,利用“海岛”、“海鲜”、“海塘”、“海涂”、“海岸”和“石窟”、“石屋”、“石窗”等特色资源,以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为近期目标,以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远期目标,重塑山海田园景观,完善休闲度假产品,打造集滨海度假、乡村休闲、康体养生、海客遗风、户外运动、文化体验、亲子研学、商务会议等于一体的长三角滨海康养休闲旅游度假区。

空间结构:构建“一心一镇一环四区”的空间格局。“一心”蛇蟠岛省级旅游度假区集散中心、“一镇”即渔光小镇(蛇蟠乡)、“一环”环蛇蟠岛活力环。“四区”即神秘洞窟体验区、海上牧场休闲区、云耘农谷示范区、缤纷海湾游憩区。

二、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和对策措施

生态环境:度假区以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为主,旅游、度假区项目的建设可能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通过采取必要的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对植物和动物采取针对性地保护措施,控制居民和游客规模,使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环境可承受范围内。

大气环境:度假区大气污染主要为交通尾气、餐饮油烟。度假区内绿色出行为主,汽车尾气排放影响有限。度假区在运营过程中,需要求各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餐饮油烟达相应排放标准才可排放,区域环境质量能够维持现状等级。

地表水及近岸海域环境:本次规划实施后,不新增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在加强区域农业面源管控及水产养殖尾水处理工程运行,确保养殖尾水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有助于区域水环境改善;度假区内将进一步完善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区内旅游及生活污水集中至区域污水处理厂经有效处理后排放,不会对规划区域地表水及近岸海域造成明显影响;同时,规划区内废水污染物氨氮、总磷均能够实现削减,有助于推动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助力近岸海域氮磷污染控制。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规划区无大规模的地下水开采。度假区运营后无生产废水产生,以生活污水为主,在对规划区内污水管网、厕所、生活垃圾转运站等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后,度假区内产生的生活污水对地下水水质基本无影响。要求加强退役场地土壤环境管理,规划的实施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规划实施后,声污染源主要为交通噪声、设备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度假区内及周边以小型车为主,车流量较小、车速较低且主要交通干线大部分路段远离村庄,游客在旅游过程中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具有波动性,动力设备绝大部分在室内运行,交通噪声影响范围较小,并要求落实好降噪设施,总体而言,交通噪声、设备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度假区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均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在加强收集、运输、处置等各过程环境管理的基础上,不会对区域及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环境风险:根据分析,规划实施后区域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三门县蛇蟠岛省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以完善必要的基础设施及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为支撑,规划内容基本体现了以生态保护为主的可持续发展原则,符合国家、省、台州市及三门县有关政策要求,满足各级旅游、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法规、政策要求,与相关规划相协调。规划区内生态环境现状总体较好,在认真落实规划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后,可以有效减缓规划实施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规划实施不会对区域生态系统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污染物排放对环境要素的影响在承载力范围之内。

综上,在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污染治理措施和管理、监测措施,采纳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坚持“在保护中开发,以开发促保护”原则的基础上,将规划开发对区域生态环境、景观资源及环境质量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规划的实施可行性较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的相关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环评报告书简本或其他进一步资料可向规划组织单位或环评单位申请查阅。

[]1、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和反馈;2、公众意见接收邮箱为Smxspd2025@126.comsmxwgltj@163.com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表。

七、联系方式

1)规划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三门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浙江省旅游发展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张主任 0576-89337963 

地址:三门县政府行政中心5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李工  0571-88331048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谷深蓝中心6号楼

3)环保主管部门

当地环保部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联系方式:0576-83326206

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18

 

三门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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